云南取消省本级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及超量开药限制

来源: 网络整理  2019-07-16 21:30 A- A+

  中新网昆明7月16日电 (陈静)记者16日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云南取消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及超量开药限制,解决省本级6.1万慢性病、特殊病待遇的参保人员“看病难”“开药难”“多次跑”问题,打通医保服务民众“最后一公里”。

资料图:民众在医院排队取药。中新社记者 张添福 摄

  当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在昆明召开省本级取消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及超量开药限制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介绍,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省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2008年起逐步开展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工作,规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享受参保人可以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门诊开药量不超过37天。初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了就诊行为,促进了合理用药。

  但是,随着近年来医疗保险审核方式的改进,以往通过把病人和医院捆绑在一起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上涨的作用已不明显,给参保人造成了不便,也增加了医保经办人员工作量。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进程的加快,随迁老人、外出务工、驻外工作等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门诊最多37天开药量已经无法满足参保人需求。参保人取消定点就医限制和超量开药限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为此,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经过实地调研、反复研究,于2019年4月1日取消了原来每次最多只能开37天药量的不合理限制,调整省本级医疗保险审核系统门诊超量开药规则,只对参保人员在每个自然年度内每个药品的开药总量,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最大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同时,从2019年6月1日起,取消省本级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就医限制。参保人可根据病情需要就近就便自由选择开通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方便享受待遇。

  高志学称,从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看,极大地方便了参保患者看病就医,满足了参保人的购药需求;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只需根据“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用药”的原则,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不再受每次需要开多少药,怎么开药而苦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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