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离婚 那真是不容易
法官:必须考虑老人真实意愿和离婚后如何生活
插图 王金辉
年过七旬的王老太太第五次走进法庭,终于拿到了一纸离婚判决。按照常规,普通人离婚,一般起诉两次,即使在极特殊情况下,法院受理三次之后,也就会判离,王老太太这样的情况,确实不多。
尽管法院对高龄原配夫妻的离婚案一直持审慎态度,但面对像王老太太这样坚决要在人生的边缘脱离婚姻的,也只能尊重她本人的意见。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这种案子里,法院一定要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予以综合考虑,判决离婚前,要对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予以妥善考虑,例如离婚后的居住、生活问题。
案例
老太太第五次进法院 还是要离婚
“这次,我一定要和他离婚,必须离!必须离!必须离!”
王老太刚进入法庭,就拄着拐杖,铿锵说道。
王老太和李老先生在1976年相识,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现在儿女们早已成家立业了。
算上诉前调解,这已经是王老太第五次来法院了,而且,每次的诉求都一样:要求和李老先生离婚。
“法官同志,我不能再跟他过了,他老打我!自己拿着退休工资,在外面喝酒吃肉,也不给我钱,现在还不让我回家住,我一定要和他离婚,您这次要是再不判,我就还接着起诉!”
王老太的北京口音很重,话也有些说不清楚了,但意思却表达得很明白,那就是离婚,必须离婚!
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看了看之前几次诉讼的情况,王老太的说法基本一致,而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是裁定准许撤诉就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虽然老人来法院起诉多次,但并不都是最终被判决驳回,也有在法官不断调解做工作之后,老人主动撤诉的。但是撤诉之后时隔不久,她又来了。
老爷子同意离婚 但不同意分财产
“通常遇到这么大岁数来起诉离婚的,我都会先劝和。”承办法官说道,“不过这次,我想先问问被告,您同意离婚吗?”
李老先生比王老太小三岁,虽然穿着很是简单甚至有些邋遢,但精神状态上依然透着强势。
“这都第五回了,你不觉得丢人现眼么?既然非得离,那就离,不过,不能分财产!”李老先生瞪着眼睛说道。
“不分财产?!不可能!必须离婚,财产也必须分!”王老太马上也急了眼。
承办法官见双方的情绪都有些激动,立即叫停了对话,并且让王老太和陪同一起前来的女儿先出去,单独和李老先生聊了起来。
“老爷子,这婚您都同意离了,为何不同意分财产啊?如果开庭审理,这财产分割是必须要进行的呀。”承办法官拉了把椅子,坐到李老先生对面说道。
李老先生来了多次法院,也已经很愤怒了:“分财产?凭什么分?房子是我买的,装修是我花钱弄的,没房子的时候,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有房子了,就想分房还要租金,门都没有!”
法官还是要试图调解一下:“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装修也是婚后装的,按照法律规定,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就得分财产,这个法律常识您应该懂啊!”
李老先生说:“懂,我都懂!可是房子给她,她给得起我钱么?怎么分呀!”
“这个其实好办。像您二老这个情况,并不需要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直接确定各享有50%的份额就行。如果房子没人住,对外出租了,双方就平分租金。如果一方单独居住使用,另一方可以索要占有使用费。即使您二老百年之后,也可以将自己那50%的份额,作为遗产处分。不会对现在的生活造成太大影响的!”承办法官解释道。
“哦?”李老先生皱了皱眉,“那租金也不能分,使用费我更不可能给!因为她还有一笔拆迁款没给我呢,你不能只向着她说啊!”
双方达成协议 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这个拆迁款的事儿又冒出来了,事儿越来越复杂了。
在之前的笔录中,双方曾为这笔所谓的拆迁款争执过,但这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一共多少钱,花了多少,如何花的,还剩多少,谁都说不清,甚至很多证据早已灭失,根本无从查起。其实,之前二人曾经在调解中已经达成了一致,都答应今后不再说拆迁款的问题,可事到临头,男方旧事重提,使得本来有希望成功的调解工作,又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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